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育贤小学开展“教育先锋之师德标兵”等评选活动的方案
发布日期:2016-04-05    发布人:   点击率:
育贤小学开展“教育先锋之师德标兵”等评选活动的方案 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激励全体教师认真履行教育使命,以“三严三实”的精神投身教育改革发展实践,争做教育先锋,助推“自然、活力、和润”的南上海品质教育区建设。根据教育局的要求,结合我校实际,决定开展2015—2016年度 “教育先锋之师德标兵”评选活动,评选一批学生爱戴、家长信任、业内认可、社会尊重、影响广泛的优秀老师,树立一批教育先锋人物典型,不断增强广大教师的职业荣誉感和社会责任感,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,具体安排如下: 一、 评选类别 师德标兵(提名奖)、师德五表率先进个人 二、评选范围 在职教职工 三、评选条件 1.“师德标兵”评选条件: (1)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,热爱教育事业,富有改革、创新精神,爱岗敬业,无私奉献,为人师表,师德事迹突出、感人; (2)锐意改革,勇于创新,严谨治学,刻苦钻研业务,努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,在实施素质教育中起到示范、引领作用; (3)立德树人,把思想政治教育放在教育教学工作的首位,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努力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和良好的思想品德; (4)依法执教,廉洁从教,模范遵守社会公德,具有高尚的人格魅力,在师生中威信较高; (5)团结协作,发扬奉献精神;乐于助人,勇挑重担,有较强的团队意识和协作精神;维护学校荣誉,为和谐校园的建设贡献力量。 2.“师德五表率先进个人”评选条件: (1)“学习修身”先进个人: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,政治理论素养和专业发展素质强;能够学以致用,岗位成才,成为引领校园学习之风的典型示范;注重立德立身立行,乐观开朗、积极向上。 (2)“专业发展” 先进个人:在专业思想、专业知识、专业能力等方面表现突出,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注重科学性、艺术性、针对性和实效性,教育教学风格富有特色,成绩显著;在实施素质教育中起到示范、带动作用。近两年来所承担的学科教学成绩不低于区域平均水平;在区级以上(含区级)教学评比中获等第奖;在区级以上(含区级)专业刊物发表2篇以上学术论文,或作为主要研究者承担过区级以上(含区级)课题研究。 (3)“关爱学生”先进个人:尊重学生人格,公正对待、关心爱护学生,师生关系平等和谐;把学生身心健康、快乐成长放在第一位,让学生轻松愉快学习,促进学生全面发展;有较强的“学科德育”意识,善于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、人生观、价值观和良好的品德,善于做好学生素质养成教育、安全法制教育、心理健康教育。师德事迹突出、感人,富有时代感。 (4)“合作奉献”先进个人: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,模范履行岗位职责;乐于助人,发扬奉献精神,有较强的团队意识和协作精神;维护学校荣誉,善于整合教育力量,积极推动和谐校园建设。 (5)“热心公益”先进个人:认真履行社会道德义务,积极投身文明城区创建活动,积极参加志愿者服务,践行家庭美德、社会公德,在单位和所居住社区具有示范表率作用。 四、推选名额 评选学校“师德标兵”1名,评选学校“师德五表率先进个人”各1名。推荐区“师德标兵” 候选人1名,推荐区“师德五表率先进个人”候选人1名。 五、评选流程 (一)教师推荐。学校组织教职工学习评选条件,在全体教师中民主推荐初步候选人。 (二)组织评选。学校成立由教职工代表、师德师风社会监督员、家长代表、学生代表等组成的推选小组。根据评选标准进行提名推荐,并经校务委员会审议确定后,在校务公开栏进行不少于一周的公示。公示无异议后,将推进区先进个人候选人申报材料上报至教育局。 六、工作要求 1. 加强领导,精心组织。学校要将评选活动作为参与“教育先锋”立功竞赛活动、加强师德建设工作、推进“师德建设月”活动和推进师德档案建设的重要内容,积极营造“学先进、做模范”的良好氛围。 2.坚持标准,严格程序。推选工作要坚持遵循“坚持标准、民主推荐、公开评选”原则,广泛听取意见,逐级审核,认真遴选,优中选优,接受群众监督,做到社会公认。 七、材料报送 学校于2016年4月7日组织教师民主推荐,4月12日前完成学校初步评选,4月20日前将推荐区《教育先锋之师德标兵、师德五表率先进个人推荐人选名册》(附件1)和《教育先锋之师德标兵申报表》(附件2)、《教育先锋之师德五表率先进个人申报表》(附件3)以书面形式(盖章版)报送至教育局宣传科,同时报送电子版,标题请注明“师德标兵申报”字样。 中共上海市奉贤区育贤小学支部委员会 2016年3月3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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