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育贤小学学生突发疾病或伤害事故应急处置预案
发布日期:2015-10-06    发布人:   点击率:
为了妥善处理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及伤害事故,保障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,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,更好地关心学生、确保学生健康成长,根据《上海市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》等文件的规定,结合本校实际情况,特制定我校学生在校突发疾病及伤害事故处理预案,请各位教职工遵照执行。 一、预防篇 1、学校党支部、校长室和各部室,通过广播、集会、讲座、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向广大师生宣传交通安全、疾病防控、消防安全、饮食安全等安全知识。 2、班主任、任课老师要通过晨会、班队会、课堂教学,加强学生行为规范和安全教育,教育学生树立自我保护和安全的意识。 3、体育课、体活课教师在上课时一定要控制好学生的活动量,上课要及时观察学生情况,根据学生个体确定其运动量和训练方法,避免事故发生。在课堂教学时,要充分考虑安全因素,开展既有利于学生提高身体素质,又安全有效的体育活动。 4、对于具有特殊生理和身体情况,不适宜参加体育课(含体育锻炼)的学生,班主任要及时与家长沟通了解,确定其体育课、体活课的参与方式,告知体育和体活教师,并报卫生室建立学校特异体质学生档案。 5、任课教师在上课时要随时关注学生,驾驭课堂,严防学生在上课期间因打闹、实验或其他现象发生伤害事故。 6、值班老师应加强课间巡视,引导学生遵守小学生行为规范,及时发现安全隐患,及时处理偶发事件。 二、处置篇 1、学生在校发病。(责任人:班主任、任课教师、卫生老师、校领导) A、班主任――应规范执行晨检制度,如有学生发高烧或突发疾病,要及时将学生送校卫生室进行处置(如学生不宜移动,应通知卫生老师到现场),同时根据卫生老师的建议通知家长到校进一步处治;病情严重的在家长未到校时应由班主任及时陪同学生送医院治疗,并垫付医药费。学生家长到现场后,移交学生家长处理医疗事宜,并请学生家长归还垫付的医药费用。危重疾病应及时上报学生发展部和校长室。 B、任课教师——发现学生发病后,应立即通知该班的班主任,并协助班主任处置。 C、卫生老师――根据病情进行适当处置,及时确定是否送医院,并做好记录。 D、学生发展部――根据班主任上报的学生病情,可以请年级组长协调好相关老师的课务,必要时派人与班主任老师一起送医院救治突发疾病的学生。 E、校长室——如果需要将学生送医院,安排征用本校教师私家车或租用出租车。 2、学生发生伤害事故(责任人:当事教师、班主任、卫生老师、学生发展部、校长室) A、当事教师、班主任――立即将学生送校卫生室(如学生不宜移动,应通知校医到现场),同时根据卫生老师的建议通知家长到校进一步处治(涉及有学生间伤害的应及时通知双方学生家长)。伤势严重的在家长未到校时应由班主任及时陪同学生送医院治疗,并垫付医药费。学生家长到现场后,移交学生家长处理医疗事宜,并根据情况请相关学生家长垫付医疗费用。一天内填写好伤害事故报告单上报学生发展部(紧接时要托人迅速口头报学生发展部和校长室)。学生治疗结束后,班主任应及时通知相关学生家长协调处理医疗费用、赔偿等事宜。 B、卫生老师――根据学生症状进行适当处置,并及时确定是否送医院。 C、学生发展部――请年级组长协调好相关老师的课务,必要时派人与班主任老师一起送医院救治受伤学生,并指导班主任调查事故经过、原因等。帮助和指导班主任协调学生家长处理伤害事故;并将事故处理情况报校长室。 D、校长室——根据学生发展部报告,如果需要将学生送医院,安排征用本校教师私家车或租用出租车。帮助和指导学生发展部协调处理伤害事故,对重大伤害事故及时报教育局领导,并组织调解处理。 三、责任篇 1、学生在校内突发疾病或发生伤害事故,学校各相关人员应立即通知家长(含伤害方家长)并根据校医建议确定是否送医院,各相关人员必须及时进行正确处置,否则将承担相应失职责任。 2、学生在校内发生伤害事故,各责任人必须认真按本预案执行,如违反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,将追究相关责任。 3、学生在校突发疾病或伤害事故后,年级组长、课程教学部、学生发展部相关人员应积极协调当事教师、班主任的课时安排,确保学生及时得到救治,不得推诿。 4、发生伤害事故的几方学生如果不同班,由学生发展部协调各班主任共同处理。 5、发生校园安全事故,学校或教师负有责任且情节严重的,相关责任人应依法承担行政、经济及刑事责任。 6、未尽事项根据《上海市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》等文件的规定执行。 7、学校校长室负责对本预案的执行进行监督和解释。 奉贤区育贤小学 2015年8月2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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