育贤小学第一届工会委员会主席选举工作方案
发布日期:2015-10-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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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
(一)指导思想
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、十八届三中、四中全会精神,根据《中国工会章程》、《上海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推进基层工会主席直接选举工作的意见》、《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》,通过换届选举,进一步巩固和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,加快依法治校、依法治教进程,努力建设一支坚持党的基本路线,熟悉本职业务,热爱工会工作,受到教职工信赖的工会干部队伍。努力使工会真正成为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,成为组织健全、维权到位、职工信赖的“职工之家”。
(二)基本原则
1、党管干部原则;
2、德才兼备、以德为先和好中选优原则;
3、充分体现会员群众意愿、严格履行民主程序原则;
4、民主集中制原则;
5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择优的原则。
二、组织机构
在区教育工会和校党支部的领导和指导下,成立学校第一届工会筹备委员会(由于是新组建工会由学校党支部负责),具体负责学校工会主席选举的筹备工作。
三、主要任务
选举产生第一届工会委员会主席。
四、基本方法和步骤
(一)制定方案,进行思想动员
1、根据《上海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推进基层工会主席直接选举工作意见》和区教育工会关于换届选举工作部署,成立第一届工会主席选举工作筹备委员会。起草《关于召开育贤小学工会主席选举大会的请示报告》;拟定《育贤小学第一届工会主席选举工作方案》;明确第一届工会主席的任职条件、选举程序等,准备其他各种选举材料,报区教育工会审定同意。
2、加强学习,统一认识:组织学习《中国工会章程》、《上海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推进基层工会主席直接选举工作的意见》、《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》等相关文件精神,进行换届选举动员。
(二)产生工会主席预备人选
拟定育贤小学第一届工会委员会设工会主席1名。工会主席候选人的产生,以全体工会会员民主推荐,由第一届工会筹委会提出建议名单,提交会员大会通过。产生工会主席候选人初步人选后,由校党组织进行考察、听取群众意见、并进行竞争陈述、民主测评;确定的主席候选人,报上级工会审查同意后,召开会员大会进行正式选举产生(工会主席实行等额选举)。
(三)组织考察,确定工会主席、委员候选人,教代会代表预备人选
1、根据干部管理权限,由学校党组织,对工会主席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德、能、勤、绩、廉等方面的综合考察,听取群众意见,进行民主测评。
2、工会主席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竞争陈述。
3、确定工会主席候选人,报区教育工会审批。
(四)对工会主席候选人进行公示
经区教育工会同意后,在学校范围内对工会主席候选人进行公示,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。通过公示无异议,工会主席候选人提交第一届工会会员大会进行选举。
(五)正式选举
召开全体会员大会,与会会员进行正式投票选举,工会主席的选举实行等额选举。
(六)报请审批
按照相关章程与条例的规定,大会选举结果报区教育工会审批。基层学校工会主席实行常任制,任期为三年。
(七)工会主席候选人的条件
(1)在编、在岗的工会会员。
(2)认真贯彻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及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,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,遵守国家的法律、法规,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监督。
(3)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宏观决策能力,熟悉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规律,善于做思想工作,能积极探索工会工作的新方法、新路子,在群众中享有一定的威信。
(4)坚持原则,作风正派,忠于职守,勤奋工作,廉洁奉公,以身作则,顾全大局,维护团结。
(5)坚持实事求是,善于联系群众,作风民主,能正确行使职权,带头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,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,真正发挥工会的纽桥和梁带作用。
(八)名额比例分配
根据《中国工会法》、《中国工会章程》《基层工会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》《上海市中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意见》等文件要求,确定设:
1、工会主席:设1人
2、工会委员:由于学校工会会员人数在25人以下,只设工会主席1人。
3、教代会代表:
由于学校工会会员人数50人以下,以教代会形式的大会,由全体教职工参加。
育贤小学第一届工会筹委会
2015年9年30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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